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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领取程序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7-09-29 点击次数:0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领取程序

        (适用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确系独生子女父母的职工)

1、由人事处开具“退休通知单”;

2到本单位计生兼干领取或在本网页下载《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并粘贴一寸免冠近照2

3、部门单位计生负责人在“居(村)委会评议意见”栏签章;

4、携带《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了的需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无子女的需出具《无子女证明》,由学校计生办在“国有单位审批意见”栏签章,留一份上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存档;

4、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后在每月退休工资中增加80元作为奖励。

附:《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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