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研究生公寓管理的重要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6-17 点击次数: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  

  为继续规范在校研究生公寓管理,逐步实现“男女生公寓分开、学院相对集中连片”的布局,现对在校研究生公寓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在桃园19-22栋暂住(一年)的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退宿

因学校公寓资源极其紧张,部分2019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暂住桃园

19-22栋,需按照约定办理退宿。

    办理要求:202098日前清理个人物品,将钥匙交回楼栋管理员处即可。

二、受理在校研究生调整公寓申请 

  (一)适用对象 

  本通知仅适用于在校研究生,包括因结束联合培养、退役士兵返校或其他学籍异动的研究生;暂不接受非全日制入住申请。

  2020级拟入学新生必须按照入学报到安排入住,不得私自提前占用床位、不得违反公寓管理规定。  

  (二)调整原则 

  1.自愿申请、优化布局; 

  2.散住在本科生宿舍的研究生可申请调整回青园研究生公寓楼栋:青园13栋(女)、青园14栋等。 

  3.因毕业生离校空出床位的寝室,优先自行按同学院、学科专业调整满员,如未满员,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三)办理流程 

  1.自主申请。在校研究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研究生公寓调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备案汇总后,学院连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研究生宿舍调整汇总表》统一报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2. 审批、搬迁。批准通过后,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到原宿舍楼栋管理处办妥退宿手续后,凭申请表搬迁至相应宿舍。因疫情原因未返校研究生,需在202098日前搬迁调整完成。  

  3. 受理时间:617-73日。未返校研究生可委托代办过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办.

  4. 对不按照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私自调换的研究生,后勤处会同研究生工作部,按照相关文件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三、受理在校研究生不住公寓(退宿)申请   

  1.因参加工作、自有住房、联合培养、校外实习的研究生(正常学制内)如需申请不住公寓(退宿),按如下程序办理(往年已一次申请多年的请勿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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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受理要求:申请务必请一式四份。 

  3. 受理时限:617-73日。未返校研究生可委托代办.过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办。 

  4. 延迟毕业的研究生应与同届毕业生一起办理公寓退宿手续。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0616  

       

    相关文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南林发﹝201564号)第二章第九条:“学生入住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统一分配、管理,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学院(系)及个人都不得转让学生宿舍床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换房间和床位的同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系)审核后报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统一调整、备案”。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12号)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一款:“违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规定,对于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将取消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研究生公寓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老生)不住学生公寓申请表.pdf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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