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水电安装及维修管理规定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1-01-13 点击次数:0

学校水电安装及维修管理规定

 

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水电管理办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建维修管理办法》及内控建设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正式移交由学校管理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涉及供水、供电的维修和改造项目都应纳入后勤管理处水电服务管理中心管理范围。

第二条  后勤管理处水电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报修接收、发起申请、现场踏勘、可行论证、技术指导及竣工验收等。每年应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两次以上全校排查,收集需维修的项目,提出维修的必要性、内容及范围,制定维修方案并组织讨论和排序,由后勤管理处上报学校。

第三条  水电安装及维修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凡维修费用或工程改造造价5000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由学校立项进行安装与维修改造,安装维修施工前必须按程序办理完立项审批后方可施工,所有经费按立项要求到学校财务报销。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建维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中5000元以上的紧急抢修工程项目应按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办法中应急维修相关程序处理,应在组织施工抢修的同时,同步进行立项申报。凡维修费用或工程改造造价5000元以下的项目应纳入后勤管理处年度预算,总额控制。遇到施工前认为在5000元以内由后勤支付费用的抢修,在施工中发現情况复杂,预计经费要超出5000元的,应立即启动立项申报程序,请学校有关部门到现场确认,申请立项。

第四条  水电安装及维修程序管理

(一) 500元以下的水电安装维修项目应分清维修责任,确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的应实行汇总申报审批。

(二)500元至2000元的水电安装维修项目由水电服务管理中心按一事一单的要求填写水电安装维修审批表,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后报处长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向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报备。

(三)2000元至5000元的水电安装维修项目,由水电管理管理中心填写水电安装维修审批表、经现场踏勘、可行性论证、并提出造价预算交分管副处长审核后报处长审批后方可施工;2000元以下项目由施工部门填写水电安装维修审批表,报副处长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时请及时报备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派人到现场。

(四)凡由校外单位或个人承接的水电安装维修项目原则上应签订维修安装合同。

第五条  水电安装维修使用材料的管理

(一)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水电安装维修改造材料釆购和500元以下的批量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用竟价或招标等方式确定点供应商,必须由水电服务管理中心主持,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参与,实行竟价或招标采购,并附有正规送货单。500元以下的水电安装维修改造材料单件釆购,由水电服务管理中心指派专人采购、专人签收。

(二)所有水电安装维修改造材料均需建立进库、出库台账登记,出库台账登记要注明时间、用途去向、领用人签名,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票需有经手人签名(应急抢修除处)。水、电表的维修安装必须对原有水、电表的数据进行详细登记,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水、电表及大型电器拆换件必须回收,经水电用户签字确认。

(三)废旧物资和设备应建立回收制度,废旧物资和设备应登记入库,报废处理的残值收入上交财务部门。

(四)水、电表的维修安装必须对原有水、电表的数据进行详细登记,数据要求准确无误。

第六条  维修安装现场管理

(一)所有维修安装项目须报告分管副处长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紧急抢修除外。

(二)维修安装过程中水电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应全程参与,对其进行技术指导、质量保证、监督管理。

(三)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应及时报告分管副处长,在权限范围内做出处理。

(四)隐蔽工程须由现场技术人员,工程审计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并须有文字及图片记录存档。

(五)严肃现场签证管理。结算审核中对于未按要求、手续不全,明显不合理的签证不予承认。

1.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内容的签证,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2.无法计算工程量内容的签证,可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

3.签证内容应详细、明确,注明签证的原因、内容(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方式、涉及工程主要材料的,应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及型号。

(六)项目维修安装单位和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施工安全规范要求,确保安全施工。必须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相关规定。

(七)所有水电安装维修项目,无论是学校立项工程,还是后勤出资的项目,一律要到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备案。

第七条  竣工验收

(一)5000元以上项目按学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办理。

(二)2000-5000元的维修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自行组织验收,成立由处长任组长、分管副处长任副组长、水电服务管理中心、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和财务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验收小组,经验收小组签字确定。

(三)2000元以下项目由使用单位、水电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科长及施工人员签字确定。

第八条  项目结算

(一)所有维修安装项目原则上不予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

(二)由学校立项的或超过5000元以上的项目,按学校有关程序结算付款。

(三)所有水电安装维修改造费用在500元以上的项目,一事一单,经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复查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500元以下的项目注明时间地点列表报销。

(四)水电安装维修工时费结算:水电安装维修工时费,按一般劳力和技术工分别计算,在编职工和拿固定工资的临时工工作时间之内不计工时费,工作时间之外按加班处理。一般劳力劳务费按每天8小时150-200元,技术工每天200-300元计入项目款,精确到半天。一事一单,按月由劳动者本人持用工眀细表由水电服务管理中心签署明确金额后到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复核,综合科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统-报送、财务管理科发放到劳动者本人。

(五)结算资料应包括项目申请审批表、材料清单及价格、签证单、2000元以上的须有合同书、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表、发票。

(六)项目结算付款应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相关责任人按内部控制要求签字审批。

第九条  水电安装维修报销程序

由学校立项支付的项目,按学校有关程序报销,由后勤支付的水电安装维修改造费,由施工单位按要求,由经手人在正规发票上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附上送货详单和审批表,报主管副处长签字,到后勤处水电稽查与安全环保科复核,最后由处长审批签字到后勤财务科报销。

第十条  水电安装及维修改造项目的保修及资料管理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建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水电安装及维修是指在水电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的范围内,由后勤管理处水电服务管理中心组织施工及管理的项目。

第十二条  已于2019416日经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修订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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