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长沙城区又发生一宗枪击案,长沙市政法委组织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高校配合公安机关对学校所有场所、设施和出租房屋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清查工作已于6月30日进行部署,有关单位已做了部分工作。在此基础上,保卫处、后勤处、实资处将于7月5日至7月8日组织对学校管理的房屋、场所进行清理。

2、学校管理的房屋、场所按直接管理责任归属由管理单位清查;职工私房出租的清理,由职工所在单位通知职工本人做好清查工作,各单位要对职工出租房屋提出清查要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保卫处处理。

3、清查工作由保卫处牵头,各直接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清查。清查后由清查单位负责人和保卫处负责人签署意见,不得遗漏,不留死角,确保公安机关交办的任务落到实处。

4、全校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清查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清查工作。房屋出租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履行职责,容纳违法犯罪人员居住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附:学校房屋、场所、设施清查责任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保卫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