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冬季来临,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电取暖设备大量增加,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认真做好学校2010年度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防火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谨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消防法》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特重申学校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
1、 各办公场所要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对各种取暖制热设备的使用一定要专人管理,离人或放假时将电源拔掉。
2、 凡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能用火的部位、地点禁止使用火源及取暖设备。
3、 学生宿舍区域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吹风、电热毯等,禁止动用明火,宿舍内禁止使用蜡烛照明(停电后有专人管理时允许使用,但要稳放在不燃材料上并远离易燃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躺在床上吸烟,禁止在宿舍内做饭做菜。
4、 宿舍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和腐蚀品,走道和楼梯间不得堆放阻碍人员疏散的物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 对所有安装的报警器、室内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动、使用,严禁人为破坏疏散安全标志牌。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及时向保卫处报告,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保卫处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