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交通整治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南林办〔201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于2012年7月1日起,对校内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现就车辆管理通知如下:
一、本校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未办理通行证或过期未换新证(重新录入信息)的车辆请于2012年7月9日前到保卫处交通科办理,否则视为社会车辆。
二、车辆通行证应做到车证相符并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侧醒目位置,积极配合门卫对车辆进行查证、验证工作;不得将通行证转借、赠与他人,对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将在校园网上进行通报,注销本人车辆信息。
三、严格控制出租车进校。出租车不能进入校园,因特殊情况确需搭乘出租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应积极配合门卫对出租车进行发卡、登记、管理,并严格执行从哪个门进,哪个门出的规定;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载客。
四、对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实行发卡管理,做好出入登记、严格计时及规范收费,减少校内交通流量,方便学校公务及社会往来,禁止社会车辆在校内借道穿行和长期停放。
五、规范校内班车和大客车管理。涉外学院班车停车和候车点改为成教国际楼前坪,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班车停放点改为林科大桥下,东园主教楼门楼前为其上下客临时停靠点。
六、校园营运电瓶车绕图书馆广场一周后经林科大桥往西行至西校园,往返均如此。
七、采取限速限停措施。校内全程限速15公里每小时,学校韶山路大门口至西园校区篮球场路口处陶铸路段、林大路校门口至图书馆状元坡路段两旁禁止停车。
八、增设停车位。校内车辆严格停放在停车线内,对乱停乱放车辆将采取告知、教育、通报、锁车、由交警部门进校执法,按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处罚等措施。
学校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