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指纹考勤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劳动纪律,完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使考勤管理更为科学、准确,经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实行指纹考勤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勤范围:后勤与产业管理处除以下几类员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
1、水电中心值班人员。
2、车队司机。
3、已经办理了停薪留职人员。
二、考勤时间:
1、水电收费中心: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8:30以前,中午12:30以后;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00以后。
2、车队: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8:40以前,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00以后。
3、后勤处机关人员(在后勤楼上班的人员):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8:20以前,上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1:20以后;下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14:20以前,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20以后。
4、其他科室及人员: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为8:20以前,下午下班刷指纹时间为17:20以后。
5、晚上值班人员:上班前刷一次指纹,下班后刷一次指纹;第二天上午上班刷指纹时间可以向后相应顺延。
三、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进行管理。无指纹信息者视为旷工。
四、确因工作需要当天内未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应由本人填写《补签条》,科室或中心主任签名认可。确因工作需要两天内未能按时签到、签退的,须由科室或中心主任签名认可和主管副处签字认可。确因工作需要两天以上未能按时签到、签退的,除由科室或中心主任、主管副处签名认可外,还须由书记签字认可。批准后的《补签条》及《请假条》需及时递交处办公室。无《补签条》或《请假条》者视为违反劳动纪律。
五、考勤结果按照《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关于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从2014年5月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