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研究生宿舍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8-07-02 点击次数:0

关于在校研究生宿舍调整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在校研究生公寓管理,逐步实现“男女生公寓分开、学院相对集中连片”的布局,现对在校研究生公寓调整相关工作如下通知:

一、本通知只适用于在校研究生(老生)。2018级拟入学研究生需按照入学报到安排入住,不得私自提前占用床位、不得违反公寓管理规定。

二、自主申请。在校研究生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表》(从链接地址下载),一式三份,交由所在学院审批备案汇总后,统一报后勤管理处物业管理科备案。

三、经审批通过后,各学院通知研究生到原宿舍楼栋管理处办妥退宿手续后,凭申请表搬迁至相应宿舍。

四、各学院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在校研究生宿舍调整汇总表》(从链接地址下载)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办理时间:72-7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对不按照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私自调换的研究生,我处将按照相关文件,报研究生工作部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后勤管理处

                   201872

 

 

相关文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南林发201564号)第二章第九条:“学生入住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负责统一分配、管理,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学院(系)及个人都不得转让学生宿舍床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换房间和床位的同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系)审核后报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统一调整、备案”。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南林发2017112号)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一款:“违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101号)规定,对于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收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将取消国家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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