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对后勤工作的总体要求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处下设综合科、物业管理科、后勤财务科、稽查科、饮食服务管理中心、水电服务管理中心、卡务结算中心、学校医院和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9个科室。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校后勤工作的决策,参与后勤重大问题的研究,代表学校行使后勤服务的监督职能。

2.建立和完善后勤管理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后勤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校后勤保障及安全生产与环保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学校下达的预算内各项后勤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防灾、排涝工作;做好节能减排等“两型校园”的相关工作。

3.负责学校的餐饮服务、饮食保障管理,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学校水电供应与维修保障;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管理,并做好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和考评;负责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包括所有学校对内对外招租、招商的经营性门面和场地等;负责“校园一卡通”的管理;负责学校通讯服务的管理;负责学校汽车队的管理、接待运输服务。

4.负责校医院的管理和全校的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全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报刊杂志征订及信件收发管理服务。

5.加强后勤工作研究,加强后勤文化建设。

6.协调解决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师生的各类后勤服务需求,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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